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志丽为全体学生党员上党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志丽为全体学生党员上党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         日期: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11月14日晚,在雁山校区06301教室,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志丽为全体学生党员上党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课现场(一)
党课现场(二)
刘书记在授课中讲到,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总则中新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案件等内容也被写入总则。同时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条例》既对“七个有之”的内容作出进一步修订完善。比如,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等,也增加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比如,干扰巡视巡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欠款搞民间借贷,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效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中还增加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等内容。